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 2011-12 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 O 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在上
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一楼第二放映厅举行。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5,913,93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1.7909%
(三)本次会议的登记、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王世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其中祁玉民董事、何小华董事、程伟董事、张新民董事
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雷小阳董事委托翟锋董事出席;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其中
胡春华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管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 成 比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是否
例(%) (%) (%) 通过
1 关于转让绵阳华瑞 100%
8,419,929 97.7660 116,203 1.3493 76,200 0.8847 是
股权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
205,800,121 99.9447 113,811 0.0553 0 0.0000 是
的议案
3 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
8,425,929 97.8356 116,203 1.3493 70,200 0.8151 是
交易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1 年度为子
204,678,284 99.3999 1,142,968 0.5551 92,680 0.0450 是
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注:第 1、3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第 2 项议案作为特别决议应当经
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上述几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珍、冯一鸣律师验证了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的
表决程序、过程及表决结果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律师认为,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1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监票股东、律师签字见证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3、律师法律意见书。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