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0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 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建数创”)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 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送达的(2026)沪03破34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受理华建数创提出的重整申请。
2026年3月4日9时30分,上海三中院召集召开华建数创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下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由上海三中院主持,于2026年3月4日9时30分在上海三中院第15法庭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
(二)会议议程
1.临时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和审查情况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
权表》;
2.临时管理人作《临时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3.临时管理人作《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报告》;
4.临时管理人作《重整计划草案》报告,并由债权人、出资人予以表决;
5.临时管理人作《临时管理人担任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的报告》,并由债权
人予以决议;
6.临时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报告;
7.临时管理人作《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报告,并
由债权人予以表决;
每项议程后,临时管理人及相关方及时回答债权人、债务人、上海三中院或出资人等提问。
(三)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上海三中院合议庭成员、临时管理人负责人及临时管理人成员、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重整投资人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债务人代表、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职工代表等。
(四)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依法对《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临时管理人担任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的报告》及《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进行了表决。表决主要依托上海三中院“债权人会议”系统进行线上投票,并辅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盖章表决票的方式进行,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18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会议的投票期限已届满,临时管理人尚在对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其中《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因涉及庭外重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程序的衔接,需统计多个阶段的表决合计情况。临时管理人将在统计完成本次会议的表决情况后向上海三中院以及债权人进行报告,公司将在本次会议表决结果经上海三中院审核后及时进行披露。
二、风险提示
华建数创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虽然目前法院裁定华建数创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等可能,华建数创后续重整事宜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华建数创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