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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3 沪市 广汇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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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0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宁东管委会”)达成了合作协议,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

  ●公司拟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投资建设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主要从事铁路专用线及煤炭仓储建设、运营业务,填补宁夏地区用煤需求缺口,实施“疆煤外运”战略。

  ●宁东管委会将积极协调自治区级相关部门,将本项目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并纳入政府能源储备体系;积极协调国家铁路集团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兰州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保障铁路运力,争取煤炭等大宗生产物资通过铁路从新疆“点对点”运至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及周边直接用户。

  ●协议中涉及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仅是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订及落实的效果无法直接体现在本公司当期或当年业绩中,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乙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7,144.80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4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 2 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625531477N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车辆配件、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石油及制品、食品、木材;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广汇集团与宁东管委会于 2023 年 2 月 18 日在宁夏银川举行的项目签
约仪式上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投资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投资意向书,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项目

  广汇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广汇物流、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能源”)在宁东管委会辖区内新建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项目,设立 2 个独立法人子公司,分别为:

  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拟名为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主要从事铁路专用线及煤炭仓储建设、运营业务;
  广汇能源宁夏煤炭销售中心(拟名为广汇能源宁夏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主要从事疆煤以及甲醇、煤焦油等化工产品在宁东煤炭储运基地及周边区域销售。

  (二)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 25 亿元(含流动资金)。

  (三)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 2023 年初开工建设,设计年煤炭运
营量 1000 万吨至 3000 万吨、煤炭储存能力 100 万吨;一期年煤炭运营量
达到 3000 万吨后开始二期建设,二期投运后,将实现设计年煤炭运营量
3000 万吨至 5000 万吨、煤炭储存能力 200 万吨。

  (四)项目位置及用地面积

  本项目选址及用地面积以宁东管委会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函为准。(以实际专用线需用面积及仓储范围确定,最终以宁东管委会出具的正式红线
图为准)。项目用地采用挂牌出让方式。

  (五)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分别明确约定了甲、乙双方各自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达到“七通一平”建设标准,由乙方自行实施后,甲方原则按照定额造价 50%的标准给予补偿,具体以宁东基地党工委会议研究补偿方案为准;

  (2)宁东管委会将积极协调自治区级相关部门将本项目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并纳入政府能源储备体系;积极协调国家铁路集团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兰州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保障铁路运力,争取煤炭等大宗生产物资通过铁路从新疆“点对点”运至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及周边直接用户;

  (3)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土地、环评、安评、能评等相关手续,协助申报国家、省各类符合政策的相关扶持资金,负责乙方在宁夏项目公司的高管及家属落户、就医、子女入学、入托等相关事宜。
  2、乙方权利、义务

  (1)坚持高标准设计、高起点建设,将项目打造成为环保安全的精品示范工程。

  (2)积极参与宁东基地煤炭保供工作,优先保障电煤供应,其他用煤价格采用市场机制调节;

  (3)在巩固煤炭资源合作基础上,积极拓展甲醇、乙二醇、煤焦油等乙方大宗化工产品在宁东基地的销售和深度加工,以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宁东煤炭储运港规范提升等深度合作;

  (六)优惠政策


  依法享受国家、自治区和宁东管委会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从优不重复),享受《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十条(试行)》(宁东管发〔2022〕190 号)等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能源物流主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公司进一步整合能源物流资源、提升市场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本次公司拟在宁夏宁东地区投资建设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是实施“一条铁路和四大基地”战略的又一举措,将填补宁夏地区的煤炭需求缺口;同时与柳沟综合能源物流基地互为补充,在甘肃、宁夏地区形成运输网,实现煤炭战略储备,调节季节差异及市场需求起到积极作用;宁东管委会将积极协调国家铁路集团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兰州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保障铁路运力,争取煤炭等大宗生产物资通过铁路从新疆“点对点”运至宁东综合物流基地及周边直接用户,可为公司煤炭储配基地提供充足资源保障,并通过本基地增加辐射宁夏地区和周边市场乃至全国范围的煤炭销量,进一步扩大煤炭销售覆盖区域及提升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未来能源物流业绩增长提供坚实基础。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1、协议中涉及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仅是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订及落实的效果无法直接体现在公司当期或当年业绩中,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的风险。

  4、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及双方洽谈情况,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本协议具体项目仍需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商,合作的具体内容、项目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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