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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3:广汇物流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9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18-03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由30人调整为22人

  授予价格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49元/股调整为2.493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97元/股调整为4.98元/份
  授予数量:

  1、因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原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2,005万股调整为2,80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由223万股调整为312.2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2,005万份调整为2,80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由223万份调整为312.20万份

  2、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变化及部分放弃的影响,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调整后2,807万股调整为2,31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调整后2,807万份调整为2,310万份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
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8-019)。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出具了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8-020)。
  2018年4月2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18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24),监事会在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出具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25)。

  2018年6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8-033、2018-037)。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情况说明

  (一)本计划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授予数量调整的说明

  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
本 878,874,8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4股,共计转增
351,549,929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78,874,823股增加至1,230,424,752股。2018年5月25日,公司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授予数量如下:


  1、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行权价格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49元/股调整为2.493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97元/股调整为4.98元/股。

  调整方法: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P=P0÷(1+n)=3.49÷(1+0.4)=2.493元/股;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1+n)=6.97÷(1+0.4)=4.98元/股。

  2、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2,228万股调整为3,119.2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2,005万股调整为2,80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由223万股调整为312.20万股;

  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2,228万份调整为3,119.2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2,005万份调整为2,80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由223万份调整为312.20万份。

  调整方法: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数Q=Q0×(1+n)=2,228×(1+0.4)=3,119.2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Q=Q0×(1+n)=2,005×(1+0.4)=2,80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Q=Q0×(1+n)=223×(1+0.4)=312.20万股;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授予总数Q=Q0×(1+n)=2,228×(1+0.4)=3,119.2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Q=Q0×(1+n)=2,005×(1+0.4)=2,80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Q=Q0×(1+n)=223×(1+0.4)=312.20万份。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调整的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被授予资格,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份额,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部分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份额,董事会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人调整为22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人调整为22人。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807万股调整为2,31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2,807万份调整为2,310万份。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说明

  预留312.2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312.2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和分配由公司董事会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确定。
  三、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调整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广汇物流本次股权激励的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