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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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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582 股票简称:天地科技 编号:临2010-010 号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0 年5 月1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2010 年5 月18 日上午9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东路5 号
    天地大厦600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8 人,刘
    伯安董事委托吴德政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金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以
    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现提名王金华、田会、吴德政、敬守廷、
    宁宇、何敬德、彭苏萍、张玉川、支晓强等9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其中彭苏萍、张玉川、支晓强为独
    立董事候选人。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 2 -
    件二),本公司董事会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3 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并发表
    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
    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收购唐山市水泵厂的议案》;有关收购
    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2009-011 号)。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有关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10 年6 月18 日(星期五)上午9: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5 号天地大厦600 会
    议室。
    3、会期:半天
    4、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
    (6)关于审议公司2009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十五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
    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临2010-007 号、临
    2010-010 号)以及监事会公告(临2010-009 号、临2010-011 号)。
    5、 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 年6 月11 日(星期五)下午3 时上海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并进行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6、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
    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授权人
    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6 月17 日(星期四)上午9:30~11:
    30,下午2:00~4:30
    7、其他事项- 4 -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10-84262851、传真:010-84262838。
    (3)联系人:侯立宁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天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5 -
    附件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金华,男,1957 年2 月生,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享
    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
    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书记、所长,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院长
    兼党委副书记,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中国煤
    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董事,天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煤炭工业
    学会副理事长。
    田会,男,1951 年8 月生,博士,教授级高工,全国工程勘察
    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曾任煤炭部沈阳设
    计院副处长,沈阳煤炭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集
    团)副院长、院长兼副书记,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兼党委
    书记。现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敬守廷,男,1952 年2 月生,大学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
    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建井研究所工程师,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院长助理、
    副院长。现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吴德政,男,1955 年10 月生,大学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
    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常州自动化研究所
    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股份公司筹建办公室主
    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 6 -
    委常委、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长兼总经理。
    宁宇,男,1956 年4 月生,博士生导师,研究员,中共党员,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副
    所长、所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
    院长。现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院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敬德,男,1954 年10 月生,硕士,硕士生导师,研究员,中
    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电气研究所所长、科技经营处处长、院长助理、副院长、党委书记。
    现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天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煤炭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煤炭学会常务理事。
    彭苏萍,男,1959 年6 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
    工程院院士,中共党员。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
    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
    家重大基础研究(“973”计划)能源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煤炭
    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组长,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
    会委员。
    张玉川,男,1958 年3 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教育
    部高教司科员,经济日报记者,中国科学技术学会助理研究员,国务
    院发展研究中心处长、副局长。现任北京欧文公众事务研究所所长,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支晓强,男,1974 年6 月生,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7 -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副主任,副教授,北
    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
    总会计师协会理事。8
    附件二: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彭苏萍 ,作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的规定;9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