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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01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公司《2025-2027 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2025-2027 年度,公司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5%,且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 0.19 元(含税)。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在满足前述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不构成公司对 2026 年度实施中期分红的承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作出具体决定,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