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00575 沪市 淮河能源


首页 公告 淮河能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淮河能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5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第 6—7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8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9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0—13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139 页
四、报告附件......第 140—143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5-102 号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电力集团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电力集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第 1 页 共 143 页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及五(二)1。

  电力集团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力、煤炭生产和销售。2023 年度、
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电力集团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00,075.75 万
元、957,785.81 万元、207,966.37 万元,其中电力、煤炭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89,956.15万元、946,929.66万元、205,232.5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8.99%、98.87%、98.69%。

    由于营业收入是电力集团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电力集团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
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
单、银行回单、质量检测报告及交易结算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第 2 页 共 143 页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 、三(十一)及五(一)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电力集
团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23,433.10 万元、111,964.45 万元、107,080.24 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4,093.63 万元、4,057.51 万元、4,032.71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19,339.47 万元、107,906.94 万元、103,496.53 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
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
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
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
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
性;

    (6)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第 3 页 共 143 页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电力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电力集团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电力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
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
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电力集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
                                    第 4 页 共 143 页

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电力集团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电力集团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 5 页 共 143 页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和中国煤矿工会淮南矿区委员会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6 年 6 月20 日在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913404007901270053 的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14,000.00 万元,总部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4007901270053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815,784.60045 万元。

    本公司属电力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电力、煤炭的生产和销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