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2025-05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增发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15.9 万份,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1,767,477 股的 0.8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888 号 43 层。公司经
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 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承包、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 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6,581,075,306.06 7,281,202,979.92 6,502,387,14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3,264,189.37 1,424,319,349.61 1,091,402,948.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834,330,463.25 1,448,236,551.96 1,144,733,730.43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总资产 14,728,811,676.92 14,353,729,857.51 13,010,741,61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666,315,264.04 8,028,899,065.67 6,812,018,437.54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 0.75 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8 19.59 18.21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彭政纲,副董事长范径
武,董事韩歆毅、纪纲、朱超、陈志杰、蒋建圣,独立董事汪祥耀、田素华、宋 艳、周淳。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长屠海雁,监事毕铭强、谢
丽娟。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是:总裁范径武,副总裁官晓岚、张永、张国强、 方晓明、王锋,董事会秘书肖敏,财务负责人姚曼英。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15.9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1,767,477 股的 0.8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参与恒生电子经营管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恒生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未来发展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624 人,包括: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3、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未来发展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参与除恒生电子外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所有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并签署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的股票期权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总 告时公司股本总
数量(份)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彭政纲 董事长 185,000 1.22% 0.01%
范径武 副董事长、总裁 222,000 1.46% 0.01%
蒋建圣 董事 125,500 0.83% 0.01%
官晓岚 副总经理 67,500 0.45% 0.00%
张永 副总经理 173,000 1.14% 0.01%
张国强 副总经理 154,000 1.02% 0.01%
方晓明 副总经理 137,000 0.90% 0.01%
王锋 副总经理 121,500 0.80% 0.01%
肖敏 董事会秘书 95,000 0.63% 0.01%
姚曼英 财务负责人 97,000 0.64% 0.01%
董事及高管合计 1,377,500 9.09% 0.07%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614 人) 13,781,500 90.91% 0.73%
合计(624 人) 15,159,000 100.00% 0.8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恒生电子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前述 60日内。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