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6-019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控股股东申请
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周口公司)、安钢集团冷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冷轧公司)、河南安钢南方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电磁新材料公司)2026 年度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申请不超过 66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其中:公司 37 亿元;周口公司 25 亿元;冷轧公司 2 亿元;安钢电磁新材料公司 2 亿元。借款期限自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有效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
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公司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是。
过去连续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安钢集团不存在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改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周口公司、冷轧公司、安钢电磁新材料公司 2026 年度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安钢集团申请不超过 66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其中:公司
37 亿元;周口公司 25 亿元;冷轧公司 2 亿元;安钢电磁新材料公司 2
亿元。在有效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公司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
(二)交易目的和原因
为改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官江、罗大春、付培众依法回避了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股东安钢集团持有公司 67.8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钢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0942L
注册地: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法定代表人:薄学斌
注册资本:377,193.6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27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销售饮料、纯净水、冷冻饮品、房屋租赁(以上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冶金产品和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冶金辅料、机加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棉、烟、茧、粮)生产经营;冶金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和经营,技术服务、协作、咨询服务;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家电及配件、文体用品、广电器材的销售;住宿、餐饮、旅游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招标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11,363.57 5,867,837.61
资产净额 1,221,721.46 1,177,136.62
负债总额 4,289,642.11 4,690,700.98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24,487.49 2,469,190.80
净利润 -324,434.06 24,061.89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和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比对其他交易者进行的,在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方面是相同的,因此,交易的定价比照市场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与本公司存在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加独立董事 3 名。会议最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程官江、罗大春、付培众应依法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关联董事程官江、罗大春、付培众依法回避了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连续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安钢集团不存在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