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68 公司简称:ST 中珠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09629 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5]0011004955 号)。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20,220,648.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12,010,096.04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2,644,776,599.98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264,997,248.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亏损年度及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2024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中珠 600568 *ST中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卫滨
联系地址 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
层
电话 0728-6402068
传真 无
电子信箱 zz600568@126.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说明
1、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涵盖生物药、化学药、中医药等众多领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与民众生活、经济发展以及国家安全紧密相连,是支撑现代医疗体系的重要基石,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柱。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以及民众健康意识的觉醒,医疗需求加剧增长,医药行业因此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公众对医疗健康的关注度日益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也显著提高,从而进一步拉动了医药需求的增长。近年来,国家持续增加医保投入,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这也为医药需求的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推动了我国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
(1)完善新药定价机制,重点分配关键政策资源
2024 年 2 月 5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就《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高质量创
新的通知》征求意见,自评点数越高,表明药品创新价值含量越高,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的自由度就越高,在挂网服务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挂网、稳定期保护等政策扶持。主要目的是坚持药品价格由市场决定的原则,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提高新药挂网效率,并支持高质量创新药品获得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收益回报。
(2)强化药品价格治理能力,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
2024 年一季度,国家及省级层面陆续发文落实跟进《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
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到 2024 年 3 月底前,基本消除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在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2024 年 3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1)》,坚定不移地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3)持续从严整治医药腐败,规范医疗服务行业秩序
2023 年末,为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行
风建设,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 年度)》。2024 年,我国持续整治医药行业风气,多个省份发布了医药反腐相关文件、提出了医院巡查的具体要求。此外,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围绕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的关键工作,从建立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执法、创新执法手段等三个方面,强化了工作重点。
(4)推进集采提质扩面,加强全国上下协同
2024 年 5 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 2024 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
明确了 2024 年集采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扩大省际联盟采购范围,升级为全国联盟采购,明确国家组织集采和全国联采药品品种互为补充,制定了湖北、山东、浙江等多个省分别牵头的联采任务清单。文件核心旨在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扩面,规范地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5)促进三医协同发展,深化药品创新改革
2024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重点部署
了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
发展、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等七个方面 22项具体任务。明晰了 2024 年深化医改的路线图,重点聚焦“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更加突出系统集成、协同联动,更加突出药品创新突破。围绕创新药重点发展领域,提出多维度的政策举措,给予全方位的政策资源倾斜。
2、医疗行业
(1)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健康保障
2024 年 1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的意见》,重点提出构建高质量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现代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配套政策四方面重点工作内容,旨在促进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儿科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2024 年 3 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从加大儿童参保动员力度、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协同优化参保政策和医疗服务供给、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加强督导落实等方面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力争至 2024 年底,80%以上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
(2)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24 年 4 月,国家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制定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
作的通知》,对全年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重点聚焦以下三方面:一是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二是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行为;三是聚焦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医药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印发 2024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运营管理,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
2024 年 7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 2024—2025 年持续开展“公立医疗
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继续坚持“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强化监管”主题,聚焦发展和安全,持续加强以业财融合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内部流程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到 2025 年底,努力实现全国 50%三级公立医院具备和应用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力争到 2027 年底,实现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全国二级公立医院覆盖率明显提升。
(4)赋能新型工业化,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 年 6 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系统谋划,工
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 版)》,以抢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先机为目标,完善人工智能标准工作顶层设计,强化全产业链标准工作协同,统筹推进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和国际化,为推动我国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3、医械行业
(1)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
2024 年 2 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
一标识工作的公告》,提出开展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公告》指出,按照风险程度和监管需要,确定部分临床需求量较大的一次性使用产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疗美容相关产品等部
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作为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品种。共有 103 种医疗器械被纳入此次唯一标识实施工作中。
(2)加强使用管理规范,提高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可及性
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临时进口使用管理,进一步满足临床诊疗急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临时进口使用管理要求》。充分考虑特殊情况下患者的用械需求,确定了产品范围和医疗机构范围;明确了医疗机构、经营企业和境外制造商、代理人各方责任认定要求;规定了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审查方式和时限;提出了医疗机构使用相应医疗器械记录保存、停止使用、分析报告、继续使用等要求。
(3)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 年 12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举
措。会议指出,要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全过程改革,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更好满足群众对高质量药品医疗器械的需求;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的支持,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积极推广使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提高审评审批质效,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上市,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减免临床试验;以高效严格监管提升医药产业合规水平,支持医药产业扩大开放合作;及时跟进医保、医疗、价格等方面政策,协同发力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4、房地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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