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钨业”)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425,429,580 股。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9,579,326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27,249,980.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48,613.8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16,201,366.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351C000448 号)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351C000449 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3,527,249,980.80
项目 金额
减:发行费用 11,048,613.8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516,201,366.98
减:2024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722,203,456.8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075,651.2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2,796,073,561.3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796,073,561.34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96,073,561.34
差异(注) 300,000,000.00
注: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转入理财专户余
额为 3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集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在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4100020129202407350 742,998,959.5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35150198110109678888 550,416,919.0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40357001040037621 1,000,397,039.7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470100100488606 1,924,455.5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410486770930 336,187.44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35150198110100005037 200,000,000.00
合计 2,496,073,561.34
注: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募集资金户购买理财产品在途金额分别为 60,000.00 万元、
80,00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未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合同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
不超过 12 个月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且
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
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募集
资金专户转入到理财专户购入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5,000.00 万元、在途金额为 25,00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购入现金管理产品在途金额为140,0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为 5,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类型 购买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兴业银行厦 人民币 7 天通 保本固定收 5,000.00 2024/12/31 -
门莲花支行 知存款 益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其他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