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 深高 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 深高 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 深高 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 深高 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 深高 Y2
债券代码:242972 债券简称:25 深高 Y3
债券代码:242973 债券简称:25 深高 Y4
债券代码:244479 债券简称:26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独立董事缪军因个人事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委托独立董
事李飞龙代为出席并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6 年 3 月 11 日;
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6 年 3 月 18 日。
(三)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举行。
(四) 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董事 6 人,以委托方式出席董事 1 人;独立董事缪军因个人事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已委托独立董事李飞龙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恩利主持,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逐项审议有关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对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根据清查和评估测试结果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公允客观地反映本集团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具有合理性。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2、审议通过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二)审议通过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建议本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537,856,127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派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 0.244
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619,236,894.99 元。董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及专项核查。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融资事项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本集团按议案中的方案,由集团及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集团合并报表内各级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6 亿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对子公司担保计划及授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批准向董事会授予注册或/及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期间,以一批或分批形式注册或/及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其中,注册债券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30 亿元,发行债券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50 亿元,各类债券额度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使用。具体为:
序号 债券品种 注册额度(亿元) 发行后待偿还余额
(亿元)
1 公司债券(含永续类) - 70
2 中期票据(含永续类) 50 30
3 超短期融资券 30 20
4 其他 50 30
合计 130 150
有关一般授权的具体条款如下:
(1) 发行规模:根据本次一般授权注册债券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30 亿元、
发行债券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50 亿元,各类债券额度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使用。
(2) 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不会以优先配售方式向现有股东发行。
(3) 债券工具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含永续类)、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含永续类)、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私募债券(含私募公司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含永续类)、境外债券(含永续债)、非标融资工具(含债权投资计划、信托投资计划等,含永续类)或其它债券新品种等。
(4) 发行期限:超短期融资券每期期限不超过 270 天,中期票据、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私募债券、境外债券、非标融资工具等每期期限在 1 年以上,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集团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 发行利率:预计利率不超过发行时市场同期限同评级债券的平均利率水平,实际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集团及/或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资本金出资、资本开支、偿还债务等资金需求。
(7) 上市: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监管要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8) 担保: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担保方式(如需)并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
(9) 利率、汇率锁定:如需安排,由董事会审批有关债券的利率、汇率锁定交易。
(10)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前
述有效期内,如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批准、决定债券额度的注册或债券的发行,则涉及前述债券额度的注册、债券的发行及发行完成后在相关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流通/上市处的登记、备案、上市等手续的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
项批准的有效期自集团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5%的情况下,董事会进一步授权集团董事长和总裁根据本集团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共同批准及办理以下事宜:
(1)确定有关根据一般授权注册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注册发行的品种、本金总金额、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评级、担保、偿债保障措施、任何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任何配售安排、任何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2)就根据一般授权注册发行债券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聘请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就执行根据一般授权注册发行债券作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4)如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对于集团存续的债券,根据集团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和批准办理有关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如有)、债券赎回、债券续期等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注册或/及发行债券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及改善债务结构,建议视市场时机进行相关工作,并根据审批情况适时发行。在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后,有关债券的发行还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方可实行。董事会按照股东会授权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时,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册及发行债券之一般授权是否最终得以行使,还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予以关注。
(八)审议通过关于理财投资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本集团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至董事会审议 2026 年度公司业绩之日期间(“有效期”),在保障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库存资金(不含 A 股定增募集资金)投资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国资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及参股国有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
产品等类型的理财投资,理财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每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并可在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滚动投资。
(九)逐项审议关于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