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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沪市 山煤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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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山煤国际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0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44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集团”)计划
  自2018年6月20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
  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并于2018年6月20
  日进行了首次增持。

      ●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截止2019年6月18日,本次增持计划已
  实施完毕。山煤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为
  59,473,752股,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煤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198,006,18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0.43%。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计划实施前,山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38,532,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3%。

  3、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6月18日,山煤集团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山煤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8年6月20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并于2018年6月20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4,71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增持计划及后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9日、2018年12月21日以及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3号)、《山煤国际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号)、《山煤国际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1号)和《山煤国际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2号)。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8年6月20日,山煤集团首次增持公司股份4,71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

  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8日期间,山煤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5,344,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

  2018年6月29日,山煤集团增持公司股份3,41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

  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5月21日期间,山煤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6,17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

  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6月18日期间,山煤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9,824,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截至2019年6月18日,山煤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9,473,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已在计划期限内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煤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198,006,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3%。

    四、律师核查意见

  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

  (一)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

    五、其他说明

  1、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山煤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