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3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朱蓉娟、彭韬分别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8,556,320 股、3,370,953
股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近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 PROP 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大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于2025 年11月5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经与大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彭韬核实,现将司法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朱蓉娟、彭韬因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以下简称“湾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湾行申请了财产保全【案件号:(2025)桂 01 执保 498号】,导致朱蓉娟、彭韬分别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8,556,320 股、3,370,953
股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具体
如下:
股东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 占公 冻结股 冻结 冻结 冻结申请人 冻结 冻结
名称 量(股) 持股份 司总 份是否 起始 到期 原因 类型
比例 股本 为限售 日 日
比例 股
朱蓉 38,556,320 97.13% 7.36% 否 2025 / 广西壮族自 金融 司法
娟 年 11 治区南宁市 借款 轮候
彭韬 3,370,953 97.07 0.64% 否 月 5 中级人民法 合同 冻结
日 院 纠纷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股
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
数量 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朱蓉娟 39,694,885 7.57% 39,694,885 21,000,000 100.00% 7.57%
彭韬 3,472,700 0.66% 3,472,700 0 100.00% 0.66%
广西国发投资 691,376 0.13% 179,371 0 25.94% 0.03%
集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0 0 0 0
合计 56,181,961 10.72% 43,346,956 21,000,000 77.15% 8.27%
三、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的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
彭韬名下的执行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立案时间 案号 执行金额 执行法院
1 朱蓉娟、 2025 年 (2025)桂 0103 执 19,156.74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彭韬 6 月 9 日 9688 号
2 朱蓉娟、 2025 年 (2025)桂 0107 执 3,868.71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彭韬 7 月 16 日 6672 号
3 朱蓉娟、 2025 年 (2025)桂 0107 执 3,817.10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彭韬 7 月 16 日 6674 号
4 朱蓉娟、 2025 年 (2025)桂 0107 执 4,646.43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彭韬 7 月 16 日 6781 号
5 朱蓉娟、 2025 年 (2025)桂 0107 执 3,060.58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彭韬 7 月 16 日 6681 号
6 朱蓉娟 2025 年 (2025)桂 0103 执 2,192.62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5 月 20 日 恢 349 号
7 朱蓉娟 2025 年 (2025)桂 0107 执 1,080.66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7 月 16 日 6675 号
8 朱蓉娟 2025 年 (2025)桂 0107 执 4,219.36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7 月 16 日 6692 号
9 朱蓉娟 2025 年 (2025)桂 0107 执 4,219.36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7 月 16 日 6673 号
10 朱蓉娟、 2025 年日 (2025)桂 0103 执 8,315.88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彭韬 10 月 11 日 13077 号
合计 54,577.44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一直保持独立。公司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为
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二)朱蓉娟、彭韬合计持有公司的22,167,585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3%)将于2025年11月25日10时至2025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详见公司2025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目前,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最近一年内因债务问题涉及的执行案件较多、金额较大。若后续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不排除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可能,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沟通,积极关注其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拍卖等事项的后续进展,督促大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目前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