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8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6.14 元/股。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48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9456.28 万股的 3%。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锡明
股票代码 600536
股票简称 中国软件
注册资本 49456.2782 万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2 年 5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 1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 1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043722T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商用密码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物业管理服务;
计算机软件、互联网技术及应用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服
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
经营范围 备、仪器仪表的委托加工和销售;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企业管理;机电
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开发、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生
产通信系统设备、通信终端设备;产品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锡明 董事长
2 赵贵武 董事
3 符兴斌 董事,常务高级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4 孙迎新 董事
5 崔劲 独立董事
6 荆继武 独立董事
7 陈尚义 独立董事
8 刘昕 监事会主席
9 唐大龙 监事
10 董白云 职工监事
11 何文哲 财务总监
12 陈复兴 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经理
13 杜潜 高级副总经理
14 韩光 高级副总经理
15 杨春平 高级副总经理
16 吴晶 高级副总经理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万元) 740,815.16 581,959.22 461,316.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823.04 6,183.47 11,767.06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017.89 4,809.81 4,491.94
益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076.19 98,876.91 13,214.99
流量净额(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31,089.51 227,281.52 221,024.30
的净资产(万元)
总资产(万元) 869,500.00 674,400.00 571,084.93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8 0.10 0.0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6 2.77 5.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74 2.16 2.08
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 1,48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94,562,782股的3.00%。其中,首次授予1,335.00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9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70%;预留 148.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或雇佣关系。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不包
括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不超过 600 人,具体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
公司拟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未来公司新聘任的高管、新引进的高端技术研发人才和资本运作专业人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获授激励权益时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具有聘用或雇佣关系。
4、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