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05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9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21 万股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 8 月 1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2,321 万股。
3、首次授予价格:2.49 元/股。
4、首次授予人数:267 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一致。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公司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比例 额的比例
罗水源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40 1.55% 0.05%
吴黎明 党委委员、董事 40 1.55% 0.05%
赵琳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30 1.16% 0.03%
郭滢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30 1.16% 0.03%
丰宝铭 副总经理 30 1.16% 0.03%
寿松 副总经理 30 1.16% 0.03%
吕自强 副总经理 30 1.16% 0.03%
汪艺威 财务总监 30 1.16% 0.0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61 80.01% 2.39%
(259 人)
首次授予合计(267 人) 2,321 90.10% 2.69%
预留 255 9.90% 0.30%
合计 2,576 100.00% 2.98%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
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 40%确定。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
占获授数量比例
首次及预留授予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授予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授予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465 号),截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止,公司实际收到 267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
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57,792,90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3,21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4,377,239.62 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87,153,140.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887,153,14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2,321 万股,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8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票登记日为 2023 年 9 月 8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股) (股)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1,626,073 0 711,626,07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2,317,067 23,210,000 175,527,067
合计 863,943,140 23,210,000 887,153,14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
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经测算,预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 股份支付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股) 费用(万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2,321 5941.76 838.55 2228.16 1780.93 816.19 277.92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
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