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6-013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梁桐灿先生持有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
股份 374,456,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5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
部分股份质押后,梁桐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 202,4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的 54.05%,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5%。
截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宏宇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38,797,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22.88%,累计质押股份 266,741,152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60.79%,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91%。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是否为 本次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资资金
名称 控股股 质押股数 限售股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用途
东 (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办理解除 渤海银行股份 用于广东宏威
梁桐 否 13,000,000 无限售 否 2026 年 2 质押登记 有限公司佛山 3.47% 0.68% 陶瓷实业有限
灿 流通股 月 10 日 手续为止 分行 公司生产经营
资金周转
注:梁桐灿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但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股份的解质以实际办理
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
3、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0日,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的累计质押股份
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梁桐灿 374,456,779 19.52% 189,400,000 202,400,000 54.05% 10.55% 0 0 0 0
广东宏宇集 64,341,152 3.35% 64,341,152 64,341,152 100.00% 3.35% 0 0 0 0
团有限公司
合计 438,797,931 22.88% 253,741,152 266,741,152 60.79% 13.91% 0 0 0 0
注:上表出现的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1、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质押股份到期
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到期日期 到期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份 对应融资余额(万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元)
未来半年内 13,000,000 3.47% 0.68% 12,000
梁桐灿 未来一年内
(不含半年内) 34,000,000 9.08% 1.77% 33,000
合计 47,000,000 12.55% 2.45% 45,000
梁桐灿先生及相关融资主体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
源包括但不限于宏宇集团及旗下子公司的经营收入及其自筹资金。本次质押的风
险可控,在质押期限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梁桐灿先生将采
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如有相关股份质押及
解除质押计划,梁桐灿先生将按照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亦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
经营产生影响。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了两位董事
候选人,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及旗下子公司与公司有机械设备购销、提供石墨
化加工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并与公司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与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董事会构成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在业务等方面的往来,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