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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6 沪市 扬农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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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 2025-0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以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苏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李钟华、任永平、李晨所作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4 年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4 年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4 年董事会授权事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 2025-004 号)。

    8、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0.4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所属子公司合计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12.69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以上授信期限
均在一年以内,授权办理的有效期截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申请使用。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开展外汇远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开展外汇远期业务的公告》(临2025-005 号)。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该议案关联董事苏赋、吴孝举、戴晨晗、徐青杨和 Michael John Hollands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业务是必要的,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合理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临 2025-006 号)。

    13、关于与中化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该议案关联董事苏赋、吴孝举、戴晨晗、徐青杨和 Michael John Hollands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化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接受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可以充分利用中化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金融服务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中化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5-007号)。

    14、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5-008 号)。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25-009 号)。

    18、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25-009 号)。

    2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 2025-010 号)。

  以上第 1、5、6、7、10、11、12、13、16、17、20 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