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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8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 2023-031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间接
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资本”)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期限壹年,在该额度内,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适时申请或偿还,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提前偿还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公司对上述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之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向中邮资本借款金额为 0,目前实际借款余额为 0。

  一、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 2.5亿元人民币,期限壹年,在该额度内,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适时申请或偿还,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提前偿还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公司对上述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资产”)持有公司32.98%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持有中邮资产 100%股权,中邮资本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第(二)项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的,本项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向中邮资本借款金额为 0,目前实际借款余额为 0。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中邮资产持有公司 32.98%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持有中邮资产 100%股权,中邮资本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中邮资本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27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甲 3 号 16 层甲 3-1601

  注册资本:958,141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尔纲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邮资本总资产为 251.71 亿元,净
资产为 196.48 亿元,2022 年总收入 76.61 亿元,净利润-6,092.6
万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壹年;

  3、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4、借款用途:补充运营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偿还贷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5、是否担保或抵押:无担保和抵押。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本公司经营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申请借款主要用于补充运营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偿还贷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借款利率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符合市场行情。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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