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6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4,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16%;董事、总经理缪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4,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16%;副总经理毛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33%;副总经理周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10%;副总经理朱俊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8,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蒋志坚、缪强、毛军华、周建伟、朱俊中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71,200 股、171,200 股、151,400 股、121,800 股、94,600 股,
均未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蒋志坚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684,913股
持股比例 0.071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684,913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名称 缪强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684,913股
持股比例 0.071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684,913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名称 毛军华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605,600股
持股比例 0.063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605,600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名称 周建伟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487,300股
持股比例 0.051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487,300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名称 朱俊中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78,574股
持股比例 0.039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378,574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蒋志坚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71,2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7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1,2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3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缪强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71,2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7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1,2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3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毛军华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51,4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5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51,4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3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周建伟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21,8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2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1,8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3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朱俊中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94,6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9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4,6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3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选择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主体,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激励取得的相关股份,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3、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相关减持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