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
披露。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
发展的情况下,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
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41,977,693.61 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 司总股本 955,965,729 股,以 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 红利
334,588,005.15 元(含税)。
目前,公司处于回购实施阶段,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截至本预案发布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共有股份 1,709,962 股。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
的公司总股本 955,965,72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95,596,572.9 元。结合本次年度现金分红,2024 年度公司共计
实施现金分红 430,184,578.0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1.08%。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0,184,578.05 330,282,091.30 330,362,930.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4,295,448.36 741,241,928.02 729,176,913.2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2,241,977,693.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090,829,599.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24,904,763.2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 1,090,829,599.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否
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50.4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否
的情形
二、2025 年中期分红计划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
分红方案。具体条件如下:
1、中期分红的条件:(1)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或前三季度持续盈利;(2)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3)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
分配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计划,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及中期分红计划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