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月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 2589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4.550%。其中,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8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的 8.034%,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于 2003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科技路 988 号,主营业务为贵金属(含金)信息功能材料、环保材料、高纯材料、电气功能材料及相关合金、化合物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含贵金属(含金)物料综合回收利用等。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总资产 9,570,767,430.58 7,535,681,579.96 6,001,049,39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26,123,108.71 232,258,333.23 157,144,539.53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82,922,013.18 177,390,230.66 125,214,165.07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股) 0.75 0.56 0.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2% 7.51% 7.83%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郭俊梅,董事潘再富、胥翠芬、缪宜生,独立董事纳鹏杰、杨海峰、孙旭东。
2.监事会构成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庄滇湘,监事陈力,职工监事郑春莉。
3.高管层构成情况
公司高管 7 名,分别是:总经理潘再富,副总经理陈登权、熊庆丰、左川、杨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刚剑,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胥翠芬。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培养、建设一支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平稳快速提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贵研铂业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 2589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4.550%。其中,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8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的 8.034%,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6%。
预留部分拟授予在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予以明确并授予,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激励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且尚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权益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和未来引进人才,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3.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
为配套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激励对象必须经《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
(二)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451 人,激励对象包括:
1.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和未来引进人才;
2.公司控股股东的企业负责人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可以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但不能参与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非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 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份额(万股) 例 比例
熊庆丰 副总经理 14.07 0.543% 0.025%
陈登权 副总经理 14.07 0.543% 0.025%
副总经理、
刚剑 14.07 0.543% 0.025%
董事会秘书
左川 副总经理 14.07 0.543% 0.025%
杨涛 副总经理 14.07 0.543% 0.025%
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
2310.65 89.249% 4.061%
骨干共 446 人
预留股份 208.00 8.034% 0.366%
合计 2589.00 100% 4.550%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六、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价格为 11.51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贵研铂业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贵研铂业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七、限售期安排
(一)限售期
限售期指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解除限售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内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40%
解除限售期
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30%
解除限售期
止。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
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30%
解除限售期
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