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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9 沪市 三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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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股份:三元股份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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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
      议》;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
其他业务等。考虑到公司资金管理实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调整原协议项下每日存款余额约定,由“不高于甲方上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货币资金 70%”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于永杰先生、朱顺国先生、商力坚先生、陈历俊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16 号一号楼 5 层

    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秘勇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首农食品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 188.24 亿元,净资产 23.90
亿元。2022 年实现利息净收入 2.6 亿元,净利润 1.57 亿元。

三、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将《金融服务协议》4、1(1)款进行如下变更:


            原条款                            拟变更为

4.1 乙方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  4.1 乙方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甲方的金融服 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甲方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 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
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控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的存款,甲方及其 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控股公司在乙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  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甲方应将其于甲方上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货币资  控股子公司的清单(如有)提供给乙方金 70%。甲方应将其控股子公司的清单  备案,并且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有)提供给乙方备案,并且如有变
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  及甲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
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3、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补充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与《金融服务协议》一致。
  (1) 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签订本补充协议;

  (2) 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四、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
易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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