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4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 2025 年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胡一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发布的《动力源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积极组织财务及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并讨论整改方案,通过完善制度及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对公司存在的问题予以控制或纠正,用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以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现就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收入核算不准确。上传签收单据不及时,公司部分产品已于年末验收但于次年确认收入;未能恰当识别 CIF、CFR 模式下运输服务的单项履约义务,导致营业收入和成本下细分项目和类别不准确。
(1)上传签收单据不及时,公司部分产品已于年末验收但于次年确认收入
整改措施:公司将持续推进业务财务一体化工作,不断完善 BPM 系统(业务执行管理系统),规范执行各业务环节系统设定的要求。保持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实时联动,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确保各业务节点完成后,各类单据及时上传与处置,保证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强调及时传递业务单据的重要性,完善必要的奖惩措施。加强财务人员的审核工作,对各项业务单据及时审核相关信息,保证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及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2)未能恰当识别 CIF、CFR 模式下运输服务的单项履约义务
整改措施:公司针对业务中出现的典型业务模式、特别是外销业务中不同贸易术语下公司的履约义务和收入确认时点进行梳理,细化典型业务合同条款项下单项履约义务的分摊原则,细化交易价格分摊的操作指引,并制定“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标准,以确保单项履约义务的准确识别、合同对价在单项履约义务之间的准确分摊,并确保在准确的履行时点确认对应单项履约义务的收入和成本,以确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分类准确。公司已就上述内容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培训。
此外,公司将加强财务内部稽核的力度及内部审计频率,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的检查监督职能,以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问题二:减值计提不准确。未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利用“迁徙率”等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未充分考虑其与账龄组合计提减值间的差异影响;个别应收账款坏账单项计提不充分;部分存货库龄不准确,导致跌价准备计提不足;无形资产减值测试使用的收入预测不谨慎,导致 2023 年无形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
(1)未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利用“迁徙率”等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未充分考虑其与账龄组合计提减值间的差异影响。
整改措施:公司已将应收款项由按照账龄计算坏账的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主要基于迁徙率模型进行估计,具体为公司在划分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年度的账龄数据测算出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的迁徙率。为了对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情况及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期信息,公司结合了前瞻性因素后综合计算出预期损失率。严格执行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收紧信用敞口,加快逾期应收款的清收进度,不断检讨整个应收款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降低预期信用损失率。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业务线总经理、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2)个别应收账款坏账单项计提不充分。
整改措施:公司将充分获取并利用债务人公开渠道可获取的信用信息,判断债务人的实际偿付能力及破产重整进展等因素,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审慎评估信用风险,确保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3)部分存货库龄不准确,导致跌价准备计提不足。
整改措施:公司已成立专项整改小组,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确保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信息实时共享。公司将强化仓库动态管理,实现不同仓库间调拨与实际消耗的实时同步。公司已建立月末复盘机制,对未消耗存货实施库龄还原分析,准确评估存货状态,准确了解存货可变现净值,结合存货的性质和库龄等因素,准确识别减值迹象,做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及时、审慎、充分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此外,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并检讨了公司存货核算的会计政策,着重强调并要求加强对存货流动性的管控,分类管理各类存货,防范呆滞库存的发生,及时处置呆滞存货。定期分析存货库龄变化,及时预警并作减值风险识别,把存货风险识别管控日常化,确保存货核算的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4)无形资产减值测试使用的收入预测不谨慎,导致 2023 年无形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
整改措施: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并检讨了公司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程序、方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使用的经营数据与业务部门保持充分沟通、论证可行性,本着谨慎性原则予以采用,保证对预测数据的估计有充分依据。谨慎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升评估结果的可信性、权威性。
公司已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 2024 年末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技术减值情况进行评估。在减值测试中,对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估计时,公司已
充分考虑业务布局、下游市场行情、项目建设进度等因素,谨慎估计相关资产未来所产生的收入的金额和时间分布。
此外,公司将强化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管理、无形资产相关科目的会计核算等进行审计,重点监督,防范内控风险,避免各类减值计提不充分的发生。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问题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完整留存运输服务完成时相关单据;个别研发项目的《开发支出资本化评审表》审批不及时。
对于内部控制的缺陷,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持续完善内控体系。2025 年,公司将结合组织架构的调整与人员优化情况,对内控体系进行全面检查、梳理、修订,补充完善各环节的内控措施。加强内控培训,确保全员了解并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同时加强内控执行检查力度,健全内控审计机制,确保持续监督与改进。
针对上述二个具体内控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如下:
公司全面梳理了物流承运管理制度,规范了快递与专项物流的结算单据,完善 BPM 系统中运费结算模块的承运单管控功能、规范 E 快报系统中物流费用报销标准,确保所有承运单据及时、完整的上传至公司管理系统。
公司梳理了研发项目管理的 IPD 相关流程,规范研发项目各评审节点的控制文件,将研发项目立项文件、资本化评审文件同步进行,并作为财务系统项目立项文件,杜绝项目资本化评审不及时状况。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工厂总经理、研发负责人及各一级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二、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综上,本次北京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的现场检查,对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认真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公司以本次整改为契机,通过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对公司规范运作、信息
披露相关各项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公司力求将相关整改措施制度化,以长期巩固整改成果。具体为: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2、公司将加强财务核算基础,并通过以下措施,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会计核算水平,确保收入及各类资产减值计提等核算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1)持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针对本次检查提出的问题,公司结合最新会计准则、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对公司财务制度及操作指引进行修订和完善。通过制度执行加强管控、防范风险。加强会计准则、财务制度修订后的培训力度,增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财务基础工作水平。
(2)持续加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培训。通过网校学习、外部培训、公司内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培训学习,培训内容涵盖企业会计准则、其他财经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税法等,持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公司对于收入、成本、资产、合并报表等关键核算岗位,提出更高的资格要求。
(3)持续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财务核算。公司组织财务部门对收入到收款、采购到付款、库存到成本、资产全生命周期核算与管理、预算与费用核心财务核算与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及完善,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各个核算流程确认的节点,所需的支持性单证提出相应的要求,不断完善 BPM 系统(业务执行管理系统),杜绝人为出错或人员松懈等原因,持续以信息化手段加强财务核算。
(4)加强重大交易和事项的技术咨询与沟通。对于重大交易和事项,及时咨询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意见,必要时与北京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公司经过审慎评估,认为相关事项对公司相应年度的经营结果及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较小,低于合并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不构成重要的前期差错事项。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通过此次北京证监局对公司进行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作为契机,认
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