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2018-067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20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顺中院”)依法作出(2018)辽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18)辽04破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抚顺特钢管理人(详见抚顺特钢于2018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经抚顺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抚顺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债权人参加会议及投票表决具体的注意事项,详见公司管理人向各位债权人寄送的书面材料,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抚顺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债权人核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
2、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四、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人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债权人理性分析、慎重表决,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