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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1-18

健康元集团 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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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1-00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于
    2011 年1 月17 日下午2:00 在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
    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公司三名监事及总经理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保国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
    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该议案的子议案经过
    逐项表决: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
    本子议案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医药制造类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确
    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12.00 元人民币/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子议案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社会公众股。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
    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值,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00 元人民币/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2,500 万股,健康元集团 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
    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拟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资金最高限额3 亿元人民币及最高回
    购价格12.00 元人民币/股计算,预计公司回购股份约2,5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
    分别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8976%,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本子议案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
    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本子议案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如果在此
    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则回购期限自
    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本子议案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回购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本子议案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以上子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报告书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
    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
    变更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健康元集团 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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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1 年2 月15 日召开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等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第四届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一事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 号)及《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
    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公司整
    体业绩在医药股中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但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此次回购公
    司股份一方面体现公司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
    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截至2010 年第三季度末,
    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为11.04 亿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3 亿元。本
    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