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3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8,529,521.43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733,929.91元;经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8,411,812.1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07%,剩余89,322,117.75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8,411,812.16 11,139,425.53 17,765,463.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7,733,929.91 36,869,423.90 57,748,815.77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838,529,521.43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7,316,700.81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74,117,389.86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 分 红 及 回 购 注 销 总 额 67,316,700.8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 否
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90.8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 否
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22-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67,316,700.81 元,高于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比例上限的情况下,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认为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比例上限: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 2025 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
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