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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59 沪市 新农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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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8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5—012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
届十九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六、审议《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一、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四、审议《关于新农开发董事、监事、高管2024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较好的执行了薪酬及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符合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是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15)。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