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033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为终审判决;案件二为一审判决;案件三为终审判决;案件四为终审判决;案件五为一审判决;案件六为一审判决;案件七为一审判决;案件八为一审判决;案件九收到民事调解书;案件十为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中津投城开、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二中津投城开为涉诉被告;案件三中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四中津投城开为涉诉第三人;案件五中津投城开、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六中津投城开、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七中津投城开、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八中津投城开、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九中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十中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
●涉案的金额:案件一涉案金额 30,478,762.52 元;案件二涉案金额
92,721.00 元;案件三涉案金额 170,249.00 元;案件四涉案金额 29,215.00 元;
案件五涉案金额 70,000.00 元;案件六涉案金额 10,000.00 元;案件七涉案金额
113,000.00 元;案件八涉案金额 50,000.00 元;案件九涉案金额 295,500.00 元;
案件十涉案金额 1,894,898.58(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十起诉讼,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十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序 案件编号 原告/执 被告/第三人 受理机构 案由 涉案金额(元) 案件阶段
号 行人
(2025)津 天津功达 天津市天房海
1 03 民终 630 兆财建筑 滨建设发展有 天津市滨海新 建设工程施工 30,478,762.52 终审判决
号 工程有限 限公司、津投城 区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公司 开
(2024)津 天津市红桥区 天津市红桥区
2 0106 民初 张爱芬 房产总公司、津 人民法院 房产登记纠纷 92,721.00 一审判决
8948 号 投城开
天津市天 天津市森源建
(2024)津 城威视科 筑有限公司、天 天津市河北区 建设工程分包
3 02 民终 技发展有 津市华博房地 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170,249.00 终审判决
12036 号 限公司 产开发有限公
司
中国农业 天津市退役军
(2025)津 银行股份 人事务局,第三 天津市南开区
4 01民终1053 有限公司 人:津投城开、 人民法院 房产登记纠纷 29,215.00 终审判决
号 天津金融 天津房地产集
研修院 团有限公司
(2024)津 天津创卓 天津市华博房 天津市河北区
5 0105 民初 科技有限 地产开发有限 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70,000.00 一审判决
15563 号 公司 公司、津投城开
(2024)津 天津怡生 天津市华博房 天津市河北区
6 0105 民初 乐居广告 地产开发有限 人民法院 广告合同纠纷 10,000.00 一审判决
15565 号 有限公司 公司、津投城开
(2024)津 天津怡生 天津市华博房 天津市河北区
7 0105 民初 乐居广告 地产开发有限 人民法院 广告合同纠纷 113,000.00 一审判决
16337 号 有限公司 公司、津投城开
(2024)津 天津怡生 天津市华博房 天津市河北区
8 0105 民初 乐居广告 地产开发有限 人民法院 广告合同纠纷 50,000.00 一审判决
15564 号 有限公司 公司、津投城开
(2024)津 天津市永 天津市天房海 天津市滨海新 收到民事调
9 0116 民初 成电梯有 滨建设发展有 区人民法院 承揽合同纠纷 295,500.00 解书
33265 号 限公司 限公司
福建天闽 天津功达兆财
(2024)津 建筑装饰 建筑工程有限 天津市滨海新 建设工程施工
10 0116 民初 集团有限 公司、天津市天 区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1,894,898.58 一审判决
20797 号 公司 房海滨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上述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3 日披
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稿)》、2024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津投城开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4)、2024 年 12 月 14 日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二、本次十起诉讼的进展情况
1、案件一:天津功达兆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案
2024 年 11 月 12 日,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与反诉,请求撤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3)津 0116 民初 12777 号民事判决书,将本案本诉部分、反诉部分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
人天津功达兆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5 年 3 月 17 日,天津市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5)津 03 民终 6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5)
津 0116 执 7693 号《执行通知书》,要求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相关义务。
2、案件二:张爱芬诉天津市红桥区房产总公司和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案
2025 年 2 月 19 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下达(2024)津 0106 民初 8948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一配合原告办理坐落天津市红桥区风采里 17-105-107(17 门 102 号)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我公司负有协助义务,相关税费由原告承担。
3、案件三:天津市天城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天津市森源建筑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
2024 年 11 月 20 日,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24)津 0105 民初 9951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天津市天诚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华博公司
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025 年 2 月 11 日开庭,2025 年 2 月 20 日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4)津 02 民终 120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被告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天津市天诚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款 170249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按照同期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 2024 年 8 月 8
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4、案件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融研修院诉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第三人: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案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融研修院的诉讼请
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立案。
2025 年 3 月 14 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5)津 01 民终 1053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第三人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均负有协助金融研修院办理涉案房屋过户登记的义务。
5、案件五:天津创卓科技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案
2025 年 1 月 21 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下达(2024)津 0105 民初 155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70000 元及利息(以 7000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6、案件六:天津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案
2025 年 1 月 21 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下达(2024)津 0105 民初 1556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10000 元及利息(以 1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7、案件七:天津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案
2025 年 1 月 21 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下达(2024)津 0105 民初 1633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75000 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8、案件八:天津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