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5-026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1.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
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
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其中同行业(食品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家。审计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815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鑫,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鲁朝芳,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玉龙,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年成为致同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拟以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并结合
公司 2025 年度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报备文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