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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3 沪市 钱江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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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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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编号:临 2022-038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钱江水利”)于 2022 年8 月 10 日收到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发来的《关于要约收购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进展情况的函》,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电建集团拟通过股权转让及接受股东权利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权,从而通过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拥有钱江水利的权益将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 3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钱江水利已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2)
和《钱江水利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钱江水利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
003);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3 月 26 日、4 月 23 日、5 月 21 日、6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04、006、015、018、026);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钱
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
030)及《钱江水利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披露
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6)。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23 日,电建集团与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
世诺金”)签署了《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电建集团受让拓世诺金
所持有的中国水务 7.0833%股权。此外,拓世诺金已向电建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2.9167%股权除股东收益权以外的所有股东权利委托给电建集团行使,并约定《承诺函》 自《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生效。

  2022 年 8 月 10 日,电建集团与拓世诺金协商一致,签署了《关于中国水务
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及《关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质押合同》”)。

    (一)《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产权转让的交割

  1.1《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拓世诺金将所持有的中国水务7.0833%股权质押给电建集团并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1.2 在取得上述全部手续文件及股权质押证明文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电
建集团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说明,同意将本次股权转让的 11,050 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中的 10,550 万元支付至拓世诺金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剩余尾款 500万元作为拓世诺金最终配合电建集团办理完成后续产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保证金,待产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部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1.3《补充协议》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后,拓世诺金应当于批复后 30 日内配合中国电建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4 《补充协议》项下的产权交易如未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则拓世诺金同意将所持有的中国水务 7.0833%股权过户至电建集团指定单位名下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承诺函》生效期间

  《承诺函》自电建集团就收购中国水务控制权事项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之日起生效,《承诺函》终止时间维持原约定不变。

  3.合同的生效


  《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电建集团

  出质人:拓世诺金

  1.质押股权及质押期限

  1.1 为保证出质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出质人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7.0833%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质押给质权人。

  1.2 《股权质押合同》项下质权自办理完毕登记部门的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设立。

  1.3《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期限至质押股权过户至质权人名下之日或质权人书面同意解除之日止。

  2.合同的生效

  《股权质押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1 年 12 月 1 日,电建集团第二届党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集
团公司收购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方案》。

  2021 年 12 月 8 日,电建集团第二届党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集
团公司收购拓世诺金公司所持中国水务股权》事宜。

  2022 年 2 月 17 日,电建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反执二审查
决定〔2022〕111 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三、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审批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已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目前正处于审批过程中。上述审批事项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电建集团无法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 60 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向钱江水利告知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电建集团后续将每 30 日告知钱江水利交易进展情况,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电建集团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电建集团在收到上述部门有关本次交易的批复后将及时通知钱江水利,并将在满足要约收购条件时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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