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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0 沪市 中央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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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0: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0

600280: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17,161.60 万元。

  公司本次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99,396.40 万元。

  公司本次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800.00 万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49,395.62 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217,655.55 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11%,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17,581.84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73.71 万元。

  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73.71 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分别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
55 万元,对徐州白云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8.71 万元。

    一、公司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借款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徐百大”)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徐百大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开明支行的 2,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徐百大办理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最高额借款额度提供担保。本次公司为徐百大办理总额 2,000 万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贷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17,161.6 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徐州市大同街 125 号

  成立日期:1993 年 6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戴启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音像制品、家用电器、安防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办公用品、中央空调、电子产品、音响设备、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母婴用品销售;卷烟、报刊、图书零售;钟表销售、维修;验光配镜;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国内各类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图文、标识标牌设计、制作;物业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汽车清洗服务;代购车船机票;餐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院经营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旅游服务;房屋、柜台、场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7.96%;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2.04%。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12,571.06 万元,净资产
37,041.58 万元,本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6,844.93 万元,净利润 4,416.14 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36,474.15 万元,净资产 36,082.36 万元,本年累
计实现营业收入 6,896.99 万元,净利润-959.2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二、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营销”)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联合营销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 20,00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50,000 万元,期限三年。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担保最高额借款额度 50,000 万元,期限三年。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5,000 万元。

  上述公司对联合营销的累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额度为 105,000 万元, 本次公司为联合营销办理总额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贷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99,396.4 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2 号北区二层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祝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 5%;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5%;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06,262.98 万元,净资产
22,260.77 万元,本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5,883.06 万元,净利润 74.37 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06,081.99 万元,净资产 22,842.28 万元,本年累
计实现营业收入 4,358.24 万元,净利润 581.5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公司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 7,800 万元的借款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央新亚”)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中央新亚在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的银团流动资金贷款 7,800 万元(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 1,000 万元,涟水农村商业银行 3,000 万、盱眙农村商业银行2,000 万、洪泽农村商业银行 1,800 万)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央新亚办理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最高额借款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本次公司为中央新亚办理总额不超过 7,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贷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49,395.62 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淮海东路 142 号

  成立日期:1994 年 6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曹金平

  注册资本:1190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百货综合零售;电梯设备维修;停车服务;房屋租赁;设计、制作、发布自有楼身内外及天桥媒体霓虹灯、灯箱、路牌、布幅广告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空调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企业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 41.962%;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9.901%;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7.34%;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0.797%。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30,106.72 万元,净资产
82,297.0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38,576.60 万元,净利润 6,722.56 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418,659.62 万元,净资产 88,089.58 万元,实现营
业收入 30,009.92 万元,净利润 5,792.57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7,80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四、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徐百大、联合营销、中央新亚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其做大做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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