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5-01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股份中部分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23 年回购计划: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3.1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1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40 元/股。
原定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 500 万股,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2、2024 年回购计划: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1.98 元/股,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9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8 元/股。
原定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
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 500 万股,具体数量将以
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
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 2023 年、2024 年回购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
回购计划 首次回购时 完成回购时 累计回购股 累计使用资金 占公司总
间 间 份 (万元) 股本(%)
2023 年回购计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2 月 18,316,342 15,096.92 1.32
划 26 日 29 日
2024 年回购计 2024 年 5 月 2025 年 4 月 25,849,343 19,721.07 1.86
划 27 日 7 日
合计 44,165,685
注:使用资金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3 年、2024 年回购计划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上述两次回购计划均已完成。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说明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的需要,以及 2023 年、2024 年回购股份计划既定
用途,公司对前述两次回购股份合计 34,165,685 股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91,045,207 股变更为 1,356,879,522 股。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前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91,045,207 100.00 1,356,879,522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4,165,685 3.17 10,000,000 0.74
股份总数 1,391,045,207 100.00 1,356,879,522 100.00
四、回购股份中其余股份安排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3 年、2024 年回购计划合计尚余 1,000 万股存于公司专用
回购账户内,按原定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合计预计不超过 1,000 万股,
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公司将按照法律
法规在披露各自回购计划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其中:
2023 年回购计划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于 2024 年 3 日 1 日披露,2024 年回购计划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于 2025 年 4 日 9 日披露)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的每股
内在价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有利于公司股价稳定,维护股
东利益,促进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
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注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依照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