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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7 沪市 海正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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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86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18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 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号),公司于 2021年3月18日发行了18,152,41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 “海正定转”)购买相关资产,可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 17日。2023年7月1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371号),确认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5日,累计共 370,500,00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9,122,774股,增加实 收股本 29,122,77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71,304,248.77 元。截至 2023年7月5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9,513,077.00元,累计实收 股本为人民币1,209,513,077.00元。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9人不再具 备股权激励资格及1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39,400股,并于2023年7月6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2023年7月18日, 天 健 会 计 师事 务 所(特 殊 普 通 合伙 ) 出具《 验 资 报 告》 ( 天健验 〔 2023 〕 372 号),确认截至 2023年7月6日,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回购款13,854,256.47 元 (扣除已派发的现金分红款508,214.00元),减少实收资本人民币1,639,40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2,723,070.47元。截至2023年7月6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7,873,677.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07,873,677.00元。

  上述可转债转股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07,873,67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20,787.367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8,039.0303万元。                  120,787.3677万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180,390,303股,均为普通股。        1,207,873,677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等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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