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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 沪市 阳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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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阳光照明关于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6

600261:阳光照明关于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构成发生变化,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2.14%的股权。世纪阳光股东分别由陈森洁先生持股 65.708%,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8.7267%,陈英女士持股 5.5653%组成。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桢利”)为公司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12%的股权。浙江桢利分别由陈森洁之配偶潘小冲持股 90%,陈森洁之女陈英女士持股 10%。原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变化情况

  由于陈英女士将持有浙江桢利 10%的股份转让给陈森洁先生,转让后不在持有浙江桢利的股份。现浙江桢利分别由陈森洁之配偶潘小冲女士持股 90%,陈森洁先生持股 10%。

  陈英女士将持有世纪阳光 5.565%的股份转让给陈森洁先生,转让后陈森洁先生持有世纪阳光由 65.708%增加至 71.2733%的股份,陈英女士不再持有世纪阳光股份。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陈森洁先生、配偶潘小冲女士以及女儿陈英女士。以上权益变动完成后,陈英女士退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构成发生变化,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变化,陈英女士退出公司实际控制人。世纪阳光仍为控股股东,陈森洁先生及其配偶潘小冲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世纪阳光、浙江桢利、陈森洁仍为一致行动人。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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