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稀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先导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集团”
或“乙方”)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及责任。相关具体的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强化提升稀有稀散金属行业整体创新能力,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做优做强稀有稀散金属产业链。在具体合作协议生效及执行前,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与先导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提
升稀有稀散金属核心竞争力,促进稀有稀散金属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先导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568255380H
3、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20 日
4、法定代表人:李京振
5、注册资本:5,001 万元
6、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68 号 4901-02 房(不可作厂
房使用)(仅限办公)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
9、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双方坚持“央地联动、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战略共赢”的理念,围绕双方各自在源头创新、技术攻关、人才团队、资源、市场和平台等方面的特色优势,深化合作内容、扩大合作领域,将乙方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与甲方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度融合,探索协同发展新路径,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高效对接,强化提升稀有稀散金属行业整体创新能力,促进稀有稀散金属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做优做强稀有稀散金属产业链。
(二)合作内容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开展以下方面的合作:
1、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稀有稀散金属领域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互补、市场共拓,尤其是聚焦稀有稀散金属资源保障与后端产品开发应用,全力提升双方在稀有稀散金属产业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影响力,共同推动稀有稀散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
2、双方将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双方人才交流,整合双方研发资源,集中攻克行业关键技术难题,加快稀有稀散金属高端材料研发进程,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针对先进技术核心方向,就双方共同关心的政策、产业、科学技术领域的前沿问题、
关键共性技术、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具有战略性、创新性和协作性的合作研究。双方联合申报、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类科技项目。
3、双方将共同制定市场拓展策略,整合市场资源,扩大市场份额,重点拓展半导体、光电信息、新能源等新兴领域市场,提升双方产品在这些领域的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拓展“三稀产业”的合作空间和创新合作思路,建立稳定的稀有稀散金属资源供应链。
4、双方将共同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整合,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协同发展,打造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充分发挥在各自专业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共促行业高质量发展。双方共同探讨资本合作途径,共同扩大产业规模,为国家战略关键资源保驾护航。
5、双方将进一步探讨联合成立稀有稀散金属前沿创新中心,汇聚双方优势资源,打造国际一流的先进稀有稀散金属研究中心、电子信息及光电工程研发平台、中试平台和产业融合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稀有稀散金属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及责任。相关具体的合作项目,由甲、乙双方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如具体合作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合作协议为准。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未就具体合作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双方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基于双方优势资源整合,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在源头创新、技术攻关、人才团队、资源、市场和平台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实现创新
链与产业链精准高效对接,强化提升稀有稀散金属行业整体创新能力,促进稀有稀散金属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在具体合作协议生效及执行前,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及责任。相关具体的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沟通,存在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实施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