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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股份: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等

公告日期:2002-11-20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1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6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509,951,939股,占公司总股本721,717,704股的70.6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铁军先生主持,经大会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股权置换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配置,提高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同意公司于2002年10月17日与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股权置换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将合法拥有的“丰泽园”资产(以200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评估值为3343.17万元人民币),与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新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的10%的股权(以200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值为3130.46万元人民币)进行置换;上述资产和股权的价值差额为212.71万元人民币,由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公司。
    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184,181,1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02年9月11日实施了“每10股派送现金0.5元、红股2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01,431,420元变更为721,717,704元,并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1,431,420元。”
    现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1,717,704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601,431,420股,……。”
    现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21,717,704股,……。”
    3、原“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01,431,420股,其中非流通法人股东持有431,431,420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170,000,000股。”
    现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21,717,704股,其中非流通法人股东持有517,717,704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204,000,000股。”
    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和修改《章程》相应条款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
    509,951,9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1.5亿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了加快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尽早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意公司以信用担保的形式向银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前期工作。
    509,951,9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同意《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509,951,9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王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资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