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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2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4,308,000 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25 元/股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1 月 20 日为授予日。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分别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北京数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渡科技”)在其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

  3、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89)、《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90)。

  4、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94)。
  6、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符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并同意以 6.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9 名激励对象
授予 54,308,000 股限制性股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同意授予日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并同意以 6.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308,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2、授予数量:54,308,000 股

  3、授予人数:99 人

  4、授予价格:6.2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解除限售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6 年至 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
度对数渡科技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业绩考核指标为:数渡科技产品开发及生产进度目标以及数渡科技年度营业收入。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      产品名称          承诺开发及生产          数渡科技

 限售期                            进度目标          年度营业收入

第一个解 144 通道 PCIe5.0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产 2026 年度营业
除限售期  交换芯片        品标准和完成量产版本的首次 收 入 不 低 于
                          生产                      60,000 万元

第二个解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产 2027 年度营业
除限售期  PCIe6.0 交换芯片 品标准和完成量产版本的首次 收 入 不 低 于
                          生产                      120,000 万元

第三个解 PCIe7.0/CXL4.0  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2028 年度营业
除限售期  交换芯片        PCIe7.0/CXL4.0 交换芯片的 收 入 不 低 于
                          研发(通道数不少于 144)    160,000 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数渡科技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标准的判断以权威第三方或行业头部客户出具关于相关产品通过标准组织认定机构的兼容性测试、可靠性测试、老化测试、环境测试报告等为准。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数渡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