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2018-055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董事、总经理谢晶先生于2018年7月30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50万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董事、总经理谢晶先生承诺,自2018年2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且累计增持不低于200万股,不高于300万股(含2018年2月9日已增持部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永祥先生承诺,自2018年2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且累计增持不低于50万股,不高于100万股。至本公告日,谢晶先生累计增持206.84万股,何永祥先生累计增持73.34万股,股票增持计划完成。
董事、总经理谢晶先生已于2018年7月30日完成增持计划,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永祥先生已于2018年2月13日完成增持计划;谢晶先生、何永祥先生均承诺,自其各自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总经理谢晶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永祥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谢晶先生、何永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的目的: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是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增持方式:二级市场买入。
3、增持资金来源:个人合法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自筹资金。
4、本次增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股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股份数量 份数量 价格 后股份数
(万股) (万股) (元/股)量(万股)
2018.02.09 0 129.34 12.229 129.34
谢晶 董事、总经理 2018.02.12 129.34 27.50 12.80 156.84
2018.07.30 156.84 50.00 13.27 206.84
董事、副总经 2018.02.12 0 17.20 12.77 17.20
何永祥
理、董事会秘书 2018.02.13 17.20 56.14 13.89 73.34
5、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根据公司2018年2月10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董事、总经理谢晶先生承诺,自2018年2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且累计增持不低于200万股,不高于300万股(含2018年2月9日已增持部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永祥先生承诺,自2018年2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且累计增持不低于50万股,不高于100万股。至本公告日,谢晶先生累计增持206.84万股,何永祥先生累计增持73.34万股,股票增持计划完成。
6、董事、总经理谢晶先生已于2018年7月30日完成增持计划,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永祥先生已于2018年2月13日完成增持计划;谢晶先生、何永祥先生均承诺,自其各自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三、 相关说明
1、谢晶先生、何永祥先生的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进行管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