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
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应当继续遵守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终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
司总股本将减少 6,112,500 股,由 462,995,380 股变更为 456,882,880 股;注册
资本将减少 6,112,500 元,由 462,995,380 元变更为 456,882,880 元。
2.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公司以上取消监事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况,并结 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要点如下:
(1)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为人民币 456,882,880 元;公司股份总数减少为
456,882,880 股,全部为普通股。
(2)取消监事会设置,删除“监事会”章节,同时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3)统一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 表述等。(涉及本条的修订内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不再另行列示)
(4)“股东和股东会”章节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小节,明确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等内容。
(5)“董事会”章节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小节,明确独 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等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照表详见本公告文后“附 表”。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机关登记 备案手续。
三、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的实际情 况,拟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股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修订 否
9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1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新增制订 否
1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增制订 是
13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6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8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修订 否
19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2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 修订 否
度
23 市值管理制度 新增制订 否
24 舆情管理制度 新增制订 否
2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7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 是
28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否
重新制定,新
29 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后原 否
制度废止
30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1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2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修订 否
33 内部问责制度 废止 否
34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废止 否
35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是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公司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春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体改联字[1993]129 公司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春经济技
2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长春市工 术开发区管委会长体改联字[1993]129 号文件批准,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法 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0108000002576。 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关 码:91220101124067880U。
于对原有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
要求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