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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15:*ST经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9

600215:*ST经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ST 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20-03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本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6 日、5 月 7 日、5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6 日、5 月 7 日、5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长春经开 2019 年年度报告》,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日公司
披露了《长春经开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长春经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由于公司存在违规担保相关事项,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公司暂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暂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将无法继续推进。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除质押担保事宜,尽快消除因该担保事项给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带
来的影响。截至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已累计解除质押担保 4 亿元,剩余 5.48
亿元计划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解除。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6 日、5 月 7 日、5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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