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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15:长春经开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6

600215:长春经开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20-00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锦华、绍兴万丰越商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昌华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昌智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军、倪伟勇与江玉华合计持有的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同时构成关联交易。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 月
3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包含 2020 年 1 月 2 日紧急停牌
一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1)和 2020 年 1 月 8 日披
露的《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2)。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编制和公告重组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
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起复牌。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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