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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中闽能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为曹爱民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 61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27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39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738.51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31,449.5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342.49 万元。2024 年度为 3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446.43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己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12,00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贤,注册会计师,202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1 家上市公司即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宇星,注册会计师,202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参与过福建水泥、恺英网络、片仔癀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靖杰,注册会计师,200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贤、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宇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靖杰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李贤、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宇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靖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105 万元(含税,含现有子公司和专项
报告),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4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45 万元(含税),
系公司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同比 2024 年度未发生变动。若公司 2025 年末审计范围发生增减变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视情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验证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