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 2025-29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现任各位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相应废止。
二、变更公司住所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2、增设职工董事相关条款;
3、变更公司住所;
变更前: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三号路
变更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 B10 号楼 425 室。
4、完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相关内容;
5、其他根据规则调整事项:
本次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做相应调整,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对照情况请见附件。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相关经办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变更 是否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情况 股东大会
1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是
4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 是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全
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 新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与政治 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与 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
区武清开发区三号路 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0号楼425
室
邮政编码:301700 邮政编码:30170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文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
件,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依据公
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
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
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
程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
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
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
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高级
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常务副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 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裁助理和财务负责人。 书、总裁助理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挥体育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挥体育
产业的资源优势,利用资本市场投资体 产业的资源优势,利用资本市场投资体育产业,发展体育科技,创造中国体育 育产业,发展体育科技,创造中国体育名牌、开发中国体育市场,推动全民健 名牌、开发中国体育市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依靠现代经营手段建设立足中 身运动,依靠现代经营手段建设立足中
国走向国际的大型企业。 国走向国际的大型企业。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利。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利。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八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
额。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人民币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
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