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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57 沪市 永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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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57:永泰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05

600157:永泰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008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所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公司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管理层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以实现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目标。

  一、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管理层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预计总数不低于1,2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具体增持标准为: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不低于30万股。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领导班子成员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不低于24万股;公司副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不低于20万股。

  3、公司所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不低于20万股。

  4、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总裁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不低于15万股,其他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不低于12万股。

  二、本次增持计划相关人员买入的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买入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卖出;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锁定期内相关人员不得卖出原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前述规定基础上还需
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及时披露公司相关信息,为股东提供投资决策依据;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和认知公司,树立良好的投资理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坚定看好资本市场及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并将与广大投资者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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