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4—76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公司”)拟收
购湖北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瑞公司”) 草甘膦含盐废水处理
项目相关资产,经与转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收购价款为8791.47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1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湖北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草甘膦含盐废水处理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盛公司收购悦瑞公司在宜昌精细化工园区内的草甘膦含
盐废水处理项目相关资产。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机构对悦瑞公司含盐
废水处理项目评估价值为定价基础,确定收购价款为8791.47万元。本次资产
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湖北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地:宜昌市猇亭大
道66-1号204-207室,法定代表人:伍立波,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为浙
江悦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
售;环保技术服务与咨询;化工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环保设施的运营管
理;工业废水治理。悦瑞公司是从事农药废水处理的环保企业,其草甘膦含盐
废水处理装臵能力为日处理废水1000吨,与泰盛公司现有7万吨/年草甘膦产
能配套。截至2013年12月31日,悦瑞公司总资产7536.36万元,净资产680.58
万元,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327.14万元,净利润-271.16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收购的交易标的是悦瑞公司草甘膦含盐废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主要
装臵包括:10套ECO催化氧化系统、8台结晶萃取釜、8台“二合一”过滤机、
1套膜处理装臵等。该设备年处理草甘膦含盐废水处理30 万吨,该设备于
2012 年7 月动工,2013 年7 月试运行,目前该设备试运行正常。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同致信
德评咨字(2014)第030号),截至2014年5月31日,悦瑞公司相关资产账
面价值为12464.48万元,评估价值为8791.47万元。经与转让方协商一致,
确定收购价款为8791.47万元。
四、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湖北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为人民币8791.47万元。
(三)生效和交割时间
协议在下列条件成就时生效:本协议双方在协议上加盖公章并且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协议上签(章)。
资产的交割时间是: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的第一笔协议
款后双方共同签字且盖章的资产接收清单签署之日。
(四)支付方式
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转让总价款的70%; 2014年12月31日前
支付转让总价款的10%;2015年3月31日前支付转让总价款的10%;剩余10%
为设备质保金,自上述第三笔费用支付之日起半年内,装臵无质量问题,且本
次转让的含盐废水处理装臵生产能力稳定持续30天达到设计能力的80%,磷
转化率达到95%,COD转化率达到90%以上时一次性付清。如自上述第三笔费
用支付之日起半年内,前述条件未能满足,则设备质保金在转让方与受让方共
同制定的整改方案实施后前述条件稳定持续30天达到满足时再由受让方支付
给转让方。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
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
违约而使另一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以
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
在成交日后,如果发生转让方于成交日前(含成交日)未向受让方披露的
关于转让资产的债务纠纷或其他权利争议时,转让方应竭其最大努力予以解
决,使转让资产和受让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受让方造
成任何经济损失,则转让方应赔偿受让方的全部损失。
五、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资产主要作用是为草甘膦主体装臵的环保配套,可以有效解决
草甘膦扩建项目的含盐废水环保处理问题,巩固泰盛公司草甘膦生产废水综合
利用工艺水平在草甘膦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该资产设备生产环节收支基本平
衡。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