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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重整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6

*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重整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 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3-062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
            召开重整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 月 3 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决定书》[(2023)
鄂 01 破申 1 号]、[(2023)鄂 01 破申 1 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
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
理人(详见公告:临 2023-001 号)。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
事裁定书》[(2023)鄂 01 破申 1 号],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天睿”)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鄂 01 破
17 号],武汉中院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破
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应在 2023 年 7 月 6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
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 时采取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62,353.82 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2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
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 2023-048 号)。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明诚”,股票代码仍为“600136”,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重整被法院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决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2023)鄂 01 破申 1 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告:临 2023-001号)。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民事裁定书》[(2023)鄂 01 破申 1 号]
及《决定书》[(2023)鄂 01 破 17 号],裁定受理天风天睿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详见公告:临 2023-061 号)

  同日,武汉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发布了(2023)鄂 01 破 17 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重整债权人会议时间

  公司的债权人未在公司预重整期间向公司申报债权的,应在 2023 年 7 月 6 日前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当代文体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鉴于公司已实施预重整,为避免重复申报债权,在预重整阶段已向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需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随时间变动而需要调整金额的债权,管理人依法予以调整。


  公司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 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

    二、债权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债权人可以采取网络申报、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考虑到债权人申报成本和申报效率,建议债权人尽可能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如果债权人须现场申报债权,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临时管理人。

  联系人:王祉涵、黄赢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 112 号当代中心 11 楼

  联系电话:027-87115935、027-87115955

  电子邮箱:DDWTLSGLR@163.com

  (二)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示范文本可以待管理人上传资料后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查阅和下载,也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联系管理人获取。

  (三)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将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说明

  (一)预重整阶段已向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需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随时间变动而需要调整金额的债权,管理人依法予以调整。

  (二)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武汉中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三)本债权申报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四)根据《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公司将分
阶段披露重整事项的进展,确需申请停牌的,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重整被法院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 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
市规则》第 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 2023-048 号)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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