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96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498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人
2024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50.01 亿元
入(未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客户家数 693 家
审计收费总额 8.54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司(含 A、B 股)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
旭辉、立信 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
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 报 、 1,096 万元 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
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
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
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
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
监管措施 4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 或复核上市
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本所执业 提供审计服务 公司审计报
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吴美芬 2007 年 2020 年 2024 年 2024 年 11 月 见下
签字注册会 陈艳 2012 年 2020 年 2024 年 2024 年 11 月 见下
计师
项目质量控 俞伟英 2007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24 年 11 月 见下
制复核人
吴美芬:2023 年至 2024 年,分别签署浙能电力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审计报
告。
陈艳:近三年未曾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俞伟英:2024 年,签署铁流股份、拓普集团、本立科技、三力士、移远通信、
国茂股份、日月股份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春风动力、华峰铝业、生意宝、丰
茂股份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签署铁流股份、拓普集团、本立科技、三
力士、移远通信、国茂股份、日月股份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春风动力、华峰
铝业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签署铁流股份、拓普集团、本立科技、三力
士、移远通信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春风动力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本级拟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财务审计费用 92 万元,下属子公
司另行支付 72 万,合计 164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
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下降 25 万元,2024 年内控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内控审计费
用下降 2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