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会议召开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14:30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 39 号国贸金融大厦 33
楼 3310 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王正甲先生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宣布本次现场到会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董事及列席人员情 况
二、发言人介绍本次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发言人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何 欣
2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何 欣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答复股东质询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审议
五、推选两位股东代表为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六、对本次股东会议案书面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八、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参会人员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作总结并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
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对公司名称
进行变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拟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中文名称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Orient Financial Zhejiang Orient Holdings
Holdings Group Co.,Ltd Group Co.,Ltd
英文简称 ZJOFHC ZJOHC
此外,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浙江东方”、
600120。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名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章程名称:浙江东方金融 章程名称:浙江东方控股集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东方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东方
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2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
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以下称《党章》)、《企业国 下称《党章》)、《企业国有资
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 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有关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
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公司 集团名称:浙江东方控股
英文名字:Zhejiang Orient 集团
Financial Holdings Group Co., 英文名字:Zhejiang Orient
Ltd. Holdings Group Co., Ltd.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中国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中国
共产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 共产党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 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
4 “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浙江东 委”)和中国共产党浙江东方控
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
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 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
委”)。
三、相关说明
公司自 2018 年更名为“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来,始终围绕“持牌金控”战略目标,高质量打造国有上市金控
平台。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战略方向和主营业务调整,公司将继续
围绕既定战略,聚焦金融主业,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以“回报客
户、回报员工、回报股东、回报社会”为使命,推进上市公司高质
量发展。
公司拟变更的名称已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预核准,最终名称以变更登记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毕后对公司其余治理规则及制度中的公司名称直接予以变更。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议案二、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余冬筠女士近日向公司提交辞呈,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意见,提名沈旗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次提名进行了审核,认为沈旗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候选人简历:
沈旗先生,男,1982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吉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战略与产业投资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裁兼投资总监,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