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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7 沪市 西宁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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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 2025-05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政旦志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
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9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1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 人。

  2024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 万元。

    2024 年度政旦志远事务所共为 16 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服务,相关审计收费共计 2,459.6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年末金额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项目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谦,2004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者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任武,2006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事务所执
业,2024 年 11 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2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杨红宁,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145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 40 万
元),费用较上期下降 15 万元、下降幅度 9.38%。若公司 2025 年末审
计范围发生增减变化,授权公司经营层视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事务所进行审查,认为政旦志远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政旦志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政旦志远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政旦志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十届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十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